漳州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实施意见8月1日起施行
来源:龙海人才网
时间:2020-11-11
作者:龙海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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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年优待金提高20%
★每年安排全市公务员(含政法干警)招录总数10%、国有企业招聘安排15%、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安排15%,用于定向招录(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每年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本网讯(吴志明)7月20日,笔者从漳州市征兵办获悉,为促进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积极性,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改善市人才队伍结构。近日,漳州市政府、军分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联合制定了《漳州市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在入伍优待方面明确规定:县(市、区)兵役机关要为大学生参军入伍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体检政审、审批定兵、批准入伍、选择兵种去向“四优先”;大学生返乡应征,予以报销差旅补助和生活补贴;对参军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其中,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年优待金按批准入伍的县(市、区)优待金标准的120%发放;大学生在服役期间个人受到以下奖励的,凭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通知书按以下比例增发当年优待金: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荣立二等功、荣立三等功、被评为优秀士兵的,按照当年优待金发放标准的150%、80%、40%、15%增发优待金。
《意见》对退役优待作了13个方面的规定:一是每年安排全市公务员(含政法干警)招录总数10%,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其中,下士、中士、上士笔试成绩分别加3分、5分、8分。国有企业招聘安排15%、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安排15%,用于定向招录(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除享受退役士兵加分政策外,再另加5分。在校大学生士兵毕业后两年内或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两年内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次。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二是县(市、区)人武部职工岗位空缺时,优先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招录。三是大学生入伍前是医(卫)技专业毕业的,退役后参照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办法优先考核录用。四是市和各县(市、区)根据实际需要每年组织退役大学生士兵企业专场招聘会,鼓励企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大学生士兵,并以此作为评选双拥模范单位的重要条件。五是全市每年统筹协调安排非公经济组织人员招录总数的10%,用于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六是非漳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漳州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在所在县(市、区)办理落户手续。七是服役满12年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官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后优先安置到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事业单位。八是村(居)两委班子成员选配时,优先安排退役大学生士兵,民兵营(连)长原则上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选配。九是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廉租房;符合选购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购。十是大学生退出现役两年内,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助,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从中央安排的退役士兵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十一是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每年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最高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其中5-8万元由当地财政按规定贴息,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具体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与银行负责办理。十二是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十三是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应征入伍后由高校保留其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复学就读。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答辩,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入伍前为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入伍前为高职(专科)在校生,退役后完成了学业准予毕业的,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也可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以在同科类范围内优先选择专业。
《意见》还规范了享有优待政策的对象范围,同时也明确了各级各职能单位抓好意见贯彻落实的职责任务和监督奖惩。本《意见》共六章26条,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详细情况还可登陆漳州政府网“漳州征兵工作”进一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