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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再推23条创新举措

来源:龙海人才网 时间:2020-11-11 作者:龙海人才网 浏览量: 2523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深化一次性联合告知,加大联审联办力度


重大、重点工程项目业主一经确定,依申请市中心即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对业主进行一次性联合告知;项目需经市、县(市、区)、乡镇多级审核审批的,由市中心组织市、县(市、区)、乡镇多级相关审批部门联审联办。


开辟绿色通道,提高现场勘查审批效率


市、县(市、区)中心实行上下联动,对重大、重点项目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凡技术性评估评审,涉及多地多部门的项目现场勘查工作,由市中心牵头组织进行一次性联合踏勘;项目需经市、县(市、区)多级审核审批的,市中心牵头组织市、县(市、区)中心多级多部门同时进行一次性联合踏勘。


市发改委窗口


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市直国有企业自建项目,适用核准制或备案制


3000万元以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合并审批,相关部门可依据初步意见函办理。


市环保局窗口


简化房建类、生态类、市政工程类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程序


这些项目可不用提交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调查)表,即可申报环保验收。同时延长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由原来的3年有效期延长为5年,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无须年检。排污许可证申请登记表,申请人到窗口领取环保部门统一印制登记表,简化为可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zzbm.org)。


市国土资源局窗口


简化项目用地预审


招拍挂出让经营性项目用地,在制定招拍挂方案前按预审相关内容一并进行用地预审,不再单独进行用地预审意见。


市海洋与渔业局窗口


优化海域使用金减免环节


申请减免省、市、县各级政府批准的项目用海使用金、减缴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地方分成部分海域使用金,向县财政部门、海洋部门申请审查同意后,直接报省财政部门、海洋部门批准,市海洋部门不再进行审查。养殖用海单位和个人申请减免海域使用金,下放县级财政部门、海洋部门审查批准。


用海审批市、县两级联合办理


对于省级下放审核审批用海项目的海洋环评核准事项,申办人可直接向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县级向市级报告,启动市、县两级联审联办机制,同步审查核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


市地税局窗口


开发和投入运行“契税增量房批量处理”模块


在《福建地税网上办税系统》和《福建地税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上开发和投入运行“契税增量房批量处理”模块:房地产开发公司集中代办契税申报时,由网上办税系统的外网企业端导入和上传承受方(购房人)个人信息、建筑面积、房产名称、楼牌号、房产转移类型、建成时间和房产性质等数据,窗口在线批量审批,并对各纳税人应纳契税自开发商报备的银行账户直接实时划缴,做到“随需随办,不限量受理”;促进开发商及时取得购房人按揭贷款款项,确保资金安全、提速。


市人社局窗口


职业技能鉴定站项目的审批,前置改后置


申办单位的申请报告需经主管部门先行审核签署环节,从2015年3月开始改为后置,同时窗口工作人员主动深入企业,从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需的场地设置、设备配备等方面辅导,指导企业按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标准设置并顺利通过评估,方便社会培养技能型人才。


市公务员局窗口


工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初级职务向专业局扩权确认


在市直所属企业(含漳州港开发区、高新技术区、常山华侨开发区、古雷开发区)就业的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初级职称由市住建局或市经贸职改办直接确认办理,并统一报备到公务员局窗口编号盖章发证。同时,事业单位未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参照归属行业的企业就业人员办理。取消企业(含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验收。全市企业(含事业单位编外聘任人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自行负责,不需到职改办办理验收手续。


市质监局窗口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实行网上声明公开制度


企业产品标准只要到质监部门指定的网络“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声明公开,并将声明的内容纳入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即为备案。企业不需要到质监部门报送纸质材料;企业如有业务需要,可随时到窗口开具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证明书。


市林业局窗口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申办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


窗口应要求通过传真方式发给林产品起运地林业局,先行办理森林植物检疫证,之后申办人到窗口取原件。林产品落地处的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也可通过传真先传至窗口,申请办理森林植物检疫证,事后将森林植物要求书原件交窗口建档。同时,办理森林植物调运检疫证,免收森林植物调运检疫费。


市公安局窗口


启用微信申办治安户政业务


公民可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微信申办治安户政业务,公安机关对其身份及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要件形式审查,并应用电子签章审核、审批。审核意见通过微信与申请人互动,并通知申请人持材料原件到办事窗口认定,领取证照。对需查询公民办理身份证或跨市迁移户口进度的,可通过微信号:fjza_weixin进行进度查询。


简化就业人员户口迁移证明材料


公民在漳州市芗城区居住,其工作单位没有集体户,可用居住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申请迁移户口,不再要求公民提供《居住证》及不再限制暂住年限。


市气象局窗口


简化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重新报审


新(改、扩)建的建(构)筑物在申办“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经修改设计后重新报审,业主单位只需要提交设计院出具的《修改(或变更)设计通知单(联系单)》,或者经设计变更后重新委托防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评价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即可受理,不必提交全部材料,办理时限提速为当场办结,立等可取。

市民政局窗口


社会组织成立取消登报公告

2015年市民政局将对全市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公募基金会)的成立、变更、注销等环节取消登报公告,改由局网站定期发布公告,减轻社会组织负担。


市卫计委窗口


医疗机构校验、执业许可证延续预通知服务


登记整理医疗机构许可证3-6年的有效期限,卫计委窗口在医疗机构校验期前3个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前30日,按规定时限提醒医疗机构到窗口办理校验或延续,防止校验或有效期延续日期过期导致无效。


市财政局窗口


启用政府采购办理电子化


从2015年下半年起,应用市财政局建成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实行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报送和改变采购方式审批网上申报,申报人无需到财政局窗口交件,实现无纸化,方便群众,提高工作效率。


市交通局窗口


超限运输许可事项提速受理


提速受理起运地在漳州的跨省、跨设区市超限运输许可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福建省公路管理局路政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将纸质材料扫描后传送至途经沿线各公路局勘验,3个工作日内根据勘验反馈出具审批意见。


市经信局窗口


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凡有申办意向的企业、自然人在未找到合伙人或申办资金未达到设立资本最低限额情况下,申请人向市经信委窗口申请,窗口将即时召集其他有申办意向的业主,促使业主通过协商、沟通,组成公司合伙人,并加强行业政策规定的介绍及组织申办材料的指导,尽快达到设立所需具备的条件,促使这部分社会资金发挥作用,发挥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类金融机构作用。


市商务局窗口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实行“核准目录+简化审批”的管理模式


对《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目录》之外的实行简化审批,精简项目核准、环境影响评价等前置审批条件。同时,对外劳务项目审查事项由承诺件提速为当天办结件。


市安监局窗口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当天办结


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建设项目“三同时”备案,由承诺件(法定10个工作日,承诺5个工作日)提速为当天办结件。同时将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验收改为企业自行组织验收,安监部门对其验收活动和结果进行监督核查。


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市产权交易中心推出产权交易项目公告期约定续展制度


凡进场交易的产权项目在规定的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且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转让方(业主单位)可以按照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长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以续展具体产权项目的交易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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